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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口生皮、出口半成品或成品革被列入加工贸易禁止类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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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发改委、财政部、商务部等六部委日前联合下发通知对部分高耗能、高污染、资源性产品出口,在停止加工贸易,调整出口退税政策以及控制出口数量三方面设限,产品范围覆盖了药品、木制品、皮革、化学产品、成品油、焦炭、稀土等多个种类。
出处 《北京皮革(中外皮革信息版)(中)》 2006年第1期48-48,共1页 Beijing Leath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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