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从2003年7月16日14家美国家具生产企业通过美国媒体发出信息,将向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以下简称ITC)和美国商务部(以下简称DOC)提交对从中国进口的木制卧房家具的反倾销诉讼,到2005年1月4日美国发布征收反倾销税令,标志着中美家具反倾销案原审结案,历时一年半,曾引起世人和国人、尤其是业内人士的广泛关注。这起中国历来涉案金额最大、涉案企业最多的反倾销案在中国家具业的团结合作、极积应对下获得了可喜的战绩。本案涉案金额约10亿美金、涉案企业约200家。参加应诉的127家涉案企业中,有6家企业获得了较低的单独税率(0.83%-15.78%),116家企业获得了较低的加权平均税率(6.65%),使整个行业的损失降到了最低。本案是在起诉方提出的1.58.74%-440.96%的倾销诉讼下,并且是在市场地位不被认可,成本用第三国替代价格计算的情况下获得的,相对中国的其他反倾销应诉,可算是一个成功的案例。
出处
《家具与室内装饰》
2005年第9期11-15,共5页
Furniture & Interior Desig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