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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欧典风波”谈“品牌原罪”

Discussion on "Brand Original Sin" From the View of"Order Hoofing Affai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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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在2006年中央电视台的3.15晚会上,播放了一则4分50秒的短片,揭露了一个惊人内幕:号称行销全球80多个国家的欧典地板,其德国总部罗森海姆市的欧典公司愿来根本就不存在。有意味的是,欧典地板是连续6年使用“3.15”标志的品牌,就在今年3月14号刚刚公布的由北京市消协和千龙网推出的“北京人喜爱的消费品牌”中,欧典被评为家居类北京人喜爱的地板品牌。“欧典事件”发生之后,工商部门、质检部门、新闻媒介、建材市场、消费者协会以及社会的各个层面都作出了迅速回应,北京欧德公司也在事件发生5天之后,公开在新浪网上向消费者表示道歉,把此次被央视曝光的“欺骗与造假”归咎于欧典对企业形象宣传层面出现的失误,是2004年制作企业宣传手册时,错把在德国合作的生产基地误写为德国欧典企业,由此造成了消费者的误解所致。
作者 陈素白
出处 《现代广告》 2006年第5期136-137,共2页 Modern Advertis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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