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一人公司”写入公司法,是市场平等原则的回归,既体现了立法者对市场平等原则以及个人创业愿望的尊重,也无疑是一种顺应世界潮流和我国现实需求的务实之举。中国的传统文化当中蕴藏着深厚的“草根工业”文化土壤,我国的自然人“一人公司”能够存在和发展,就是因为植根于传统的“草根工业”精神的支撑和驱动。一人公司建立定会极大的刺激中国资本运营市场。但是如何建立个人的信用市场和个人信用的立法都是中国立法上的缺失,一人公司建立后是对于中国个人信用或是市场信用具有有效建设作用,或是只能起到阻碍市场信用体系完整形成,这都是我们必须面对的。
出处
《学术交流》
北大核心
2006年第8期57-59,共3页
Academic Exchang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