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一度备受争议的《物权法(草案)》已正式提交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23次会议审议,该审议稿在吸收各方意见修改后,明确了对国家财产、集体财产和私有财产平等保护的原则。
这是一个令人高兴的消息:曾经白热化的争论终于有了“暂时”的结论,曾经被“搁浅”的《物权法》立法工作也重新回到了正常的轨道上来。党的十五大就提出了“到2010年形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立法任务,党的十六大再次重申了这一重要任务。当前局面的形成,将会有利于此目标的达成。
出处
《中国经济周刊》
2006年第33期3-3,共1页
China Economic Weekl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