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反垄断法》是我国即将制定出台的一部重要法律。我国经济领域中存在的行政性垄断是否全部应成为《反垄断法》的规制对象,是一个必须廓清的重要问题。要正确认识我国经济领域中的行政性垄断的概念及其产生的历史背景和国情因素,加以区别分析和对待,不能简单地把行政性垄断全部视为《反垄断法》的规制对象。
出处
《中共青岛市委党校青岛行政学院学报》
2006年第3期90-93,共4页
Journal of The Party School of C.P.C Qingdao Municipal Committee and Qingdao Administrative Institut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