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一是扩大干部来源。在基础教育升学和公务员录用中,采取照顾、设岗特招方式,拓宽入口,不断增加少数民族干部总量。二是抓好知识培训。州级每年至少举办一期少数民族干部培训班,聘请省内外知名专家授课;每年选送若干少数民族干部到省内外高校脱产深造,到州以上党校参加培训,到省内外大专院校学习进修,已有2367人参加学历教育。三是强化实践锻炼。各县市每年选派一定数量的少数民族干部到乡镇挂职锻炼;有10名少数民族干部到省级以上机关挂职。四是优先提拔使用。2003年县市换届时,作出了对“少数民族干部比例达不到、结构不合理”的方案不审批的硬性规定。
出处
《党建研究》
北大核心
2006年第8期63-63,共1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