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提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这是新形势下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全面发展的重大战略部署,是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的必然要求,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和谐社会的重大举措,是改变我国农村落后面貌的根本途径。是系统解决“三农”问题的综合性措施。乡镇人大作为最基层的国家权力机关,直接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乡镇人大要立足本职,找准位置,联系实际,发挥优势,为实现“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目标,发挥应有的作用。
出处
《天津人大》
2006年第8期21-22,共2页
The People's Congress of Tianji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