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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律师执业权利保障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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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的制定和实施,对于完善我国律师制度,保障律师依法执业,规范律师执业行为,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法律的正确实施,发挥律师在社会主义法制建设中的积极作用,具有重要意义。2005年上半年,全国人大常委会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的实施情况进行了检查,在第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上,指出了律师法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提出了改进工作的意见。为贯彻落实全国人大常委会在执法检查报告中提出的要求和最高人民检察院领导关于保障律师执业权利的指示,解决检察环节存在的问题,切实保障律师执业权利,特通知如下:
机构地区 最高人民检察院
出处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检察院公报》 2006年第4期22-23,共2页 Gazette of the Supreme People's Procuratorate of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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