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有效的内部控制能防止舞弊行为发生,构成了财务报告公允、准确呈报的重要防线之一。然而,近年来美国频繁发生的公司会计丑闻中,内部控制严重缺失往往成为诱因和症兆之一,这在很大程度上破坏了原有财务报告呈报体系的可靠性。为及时匡正缺失,2002年美国国会通过了《萨班斯法案》,其中第404条款要求上市公司外部审计师就管理层对财务报告相关内部控制的声明提供鉴证。相应的,美国审计准则委员会颁布了《审计准则(征求意见稿)——在财务报告审计过程中对与财务呈报相关的企业内部控制的审计》与《鉴证业务准则公告——对与财务呈报相关的企业内部控制的报告》,为该业务提供指导。我国财政部、证监会及中注协已相继颁布了内部控制指导文件,开始对注册会计师内部控制鉴证业务加以规范。本文简要介绍《萨班斯法案》404条款的基本内容及对独立审计师鉴证业务的影响,讨论美国内部控制鉴证业务审计准则的新增内容及其可能产生的影响,并结合我国目前内部控制鉴证业务的发展现状提出一些建议。
出处
《中国农业会计》
北大核心
2006年第8期26-28,共3页
Chinese Agricultural Account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