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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国如何使用“电子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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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英国:电子眼不得设在隐蔽处;澳大利亚:电子眼位置向社会公开;德国:大额度罚单会附电子眼所拍照片。
作者 红叶
出处 《现代声像档案》 2006年第3期20-20,共1页 Modern Audio-Visual Archiv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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