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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订山东省民办教育政策的原则与探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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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民办教育促进法》是我国第一部规范民办教育的法律,也是第一部以“促进”命名的法律,其“核心是促进民办教育的健康发展。通过明确民办教育的法律地位和办学宗旨、制定扶持与奖励政策、规范办学行为,使民办教育在新的历史时期有一个大的发展。”它的颁行,标志着我国的民办教育进入了依法独立发展与政府依法促进发展并行的新阶段。由于我国幅员辽阔,情况复杂,民办教育的发展呈现出明显的区域不平衡田。这使得“站在全国的角度,在平衡全国绝大多数地区利益的情况下制定的”《民办教育促进法》和《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对有些问题只做了原则性的规定,为地方立法留有较大的空间”。
作者 贾东荣 杨文
出处 《教育发展研究》 CSSCI 北大核心 2006年第16期30-34,共5页 Research in Educational Development
  • 相关文献

参考文献5

  • 1邢世忠.加强民办教育地方立法 促进民办教育健康发展[J].教育发展研究,2005,25(20):1-4. 被引量:2
  • 2贾东荣.民办教育发展不平衡表现与原因分析[J].民办教育发展研究,2004,(9).
  • 3山东省教育厅民办教育调研组(于龙斌、贾东荣执笔).山东省民办教育调研报告[R],2004.
  • 4山东省教育厅职成教处(贾东荣执笔).关于民办学校运营风险与防范问题的报告[R],2005.
  • 5吴华.民办教育地方立法中的三个关键问题[N].教育信息报,2005-10-18.

共引文献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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