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财政部、安全监管总局、人民银行日前联合制定发布《企业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管理暂行办法》。办法指出,为了强化企业安全生产意识,落实安全生产责任,保证生产安全事故抢险、救灾工作的顺利进行,近日,财政部、安全监管总局、人民银行联合制定下发了《企业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管理暂行办法》,对企业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的规模和管理作出规定。风险抵押金的具体存储金额为:小型企业不低于30万元;中型企业不低于100万元;大型企业不低于150万元;特大型企业不低于200万元。风险抵押金最高存储金额原则上不超过500万元。
出处
《经济管理文摘》
2006年第16期3-3,共1页
Economy and Management Diges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