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日本2000年通过立法允许对冲基金在日本正式开展业务,其后5年的时间里,日本市场上的对冲基金规模迅速膨胀了10倍。除了部分富裕阶层之外,大量的养老金、保险公司也都成为对冲基金的投资者。最大的两类投资者,一是追求分散化、低风险的金融机构、养老金,二是追求高收益的富裕个人,因而分散化、低风险的对冲基金组合基金和高风险高收益的宏观型基金构成了最主要的两种策略,一直占据着日本对冲基金一半以上的份额。目前日本对于对冲基金的立法尚属空白,为了保护投资者,特别是养老金的利益,监管当局正在建立对冲基金的监管机制。日本在对冲基金的法律定位、监管原则和监管模式方面的选择,可以为中国未来的对冲基金监管机制设计提供借鉴。
出处
《新财富》
2006年第9期94-98,共5页
New Fortun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