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文献+

二手房开征个税近半月 北京房市进入观望期

下载PDF
导出
摘要 “本市个人出售已购公有住房,在确定房屋原值时,将按经济适用房基准价格每建筑平方米4000元的标准执行。”这是8月10日北京地税出台的“348号”通知中的内容。该通知明确了二手房交易征收个税在执行中涉及的政策问题。
作者 李玉荣
出处 《理财周刊》 2006年第9期102-103,共2页 Money Weekly
  • 相关文献

相关作者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机构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主题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浏览历史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
使用帮助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