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文献+

3年内发生重大污染事故不得建生态工业园区

下载PDF
导出
摘要 国家环保总局目前首次发布生态工业园区标准。据悉,从9月1日起,我国生态工业园区将依照三项标准进行建设、管理和验收。 这三项标准是《综合类生态工业园区标准(试行)》《行业类生态工业园区标准(试行)》和《静脉产业类生态工业园区标准(试行)》,分别规定了国家级和省级综合类生态工业园区验收的21个指标,行业类生态工业园区验收的19个指标,静脉产业类生态工业园区验收的20个指标。
出处 《北方经济》 2006年第8期40-40,共1页 Northern Economy
  • 相关文献

相关作者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机构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主题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浏览历史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
使用帮助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