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7月19日.三菱东京日联银行深圳分行因为违规放贷,被中国银监会处以28亿日元《约合2亿元人民币》的巨额罚款。这一罚款主要缘于2003年,三菱东京日联银行深圳分行前身之一的日本日联银行深圳分行,给三九企业集团的相关企业(包括三九医药在内)高达140亿日元(约合10亿元人民币)的融资。而目前实施的《外资金融机构管理条例》第26条规定外资银行‘对’个企业及其关联企业的放款,不得超过其实收资本加储备金之和的百分之三十”。
出处
《商业文化》
2006年第8期13-13,共1页
Business Cultu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