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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立法控制能源消耗,要求政府优先采购节能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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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河南省十届人大常委会近日审议了《河南省节约能源条例(草案)》的修改情况。这部将付诸表决的法规明确规定,国家机关和公共财政支持的单位应当优先采购节能产品。取得节能质量认证证书的节能产品,要纳入政府采购目录.在省内优先推广使用。
作者 羽中
出处 《能源与环境》 2006年第4期77-77,共1页 Energy and Environme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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