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文献+

废旧家电回收条例近期发布

下载PDF
导出
摘要 今后家电的生产者、经销商和售后服务机构,有义务回收旧家电,否则最高将被罚款10万元。 目前我国已经进入家电报废淘汰高峰期。每年将近2000万台(部)的家电和电子产品被淘汰,加之高新技术的应用,电子产品的更新换代周期缩短和人们需求的不断增长.电子垃圾数量正以惊人的速度增长。
作者 羽中
出处 《能源与环境》 2006年第4期116-116,共1页 Energy and Environment

相关作者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机构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主题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浏览历史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
使用帮助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