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一段时间以来,我国不少地方在行政过程中出现了形式不同的人大对司法审判的监督,对此有的学者认为,人大作为国家权力机关对司法权力实施监督是正当而且必要的;也有一些学者认为,任意进行司法监督会妨碍司法独立、干扰人民法院的正常审判活动,降低法院威信。现从宪法的相关规定、公法基本原则视角出发,讨论了司法独立与人大法律监督的关系生成的法律前提以及其中急需调整的其它法律问题,并提出解决以上问题的管见。
出处
《河西学院学报》
2006年第4期8-11,14,共5页
Journal of Hexi Universi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