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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举权浅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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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选举权是指公民依宪法或法律规定享有的选举国家代表机关代表或者其他应由选举产生的国家公职人员的权利。被选举权与选举权紧密联系,是指任一公民基于宪法或法律的规定而享有的被选举国家代表机关代表或其他应由选举产生的国家公职人员的权利:选举权与被选举权都为参政权的表现形式之一,是公民参与圈家管理最基本的政治权利,受宪法或法律的保护。任何人不得非法加以限制或剥夺。选举权是一种间接管理国家的权利。因为人们通过选举代表来代替自已参与国家管理,行使国家权力。被选举杈的享有者则有可能自己参与圈家的管理。选举权与被选举权都是公民最基本的政治权利,足现代国家组织国家机关的必要手段.
作者 胡凤霞
出处 《山东人大工作》 2006年第8期18-20,共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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