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2006年8月11日,长江三峡水利枢纽三期工程蓄水156m前安全鉴定工作顺利完成,专家组鉴定:三峡枢纽工程具备蓄水(156m水位)并安全运行条件。根据国务院关于长江三峡水利枢纽三期工程验收委员会验收工作程序,长江三峡水利枢纽三期工程蓄水(156m水位)前必须由安全鉴定单位对挡水建筑物进行安全鉴定并做出具备蓄水(156m水位)的安全评价后,才能进行相应的验收工作。2006年7月26日,三峡三期工程蓄水(156m水位)安全鉴定工作专家组通过查阅文件、资料、
出处
《大坝与安全》
2006年第4期64-64,共1页
Dam & Safe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