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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建委率先对民用建筑节能工程使用建筑窗做出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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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根据《民用建筑节能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143号)中关于“各省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制定适合本地区鼓励推广应用和淘汰的建筑节能产品及技术目录”的要求,为把天津市建筑节能工作落到实处,真正实现节约能源和资源,提高建筑使用功能。近日,天津市建委以建材[2006]195号文件下发了《关于我市民用建筑节能工程使用建筑窗有关规定的通知》。对天津市民用建筑节能工程使用建筑窗作了明确的规定。规定要求:(1)新建、改建、扩建的公共建筑禁止使用推拉窗:
出处 《天津建设科技》 2006年第2期40-40,共1页 Tianjin Construction Science and Technolog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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