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目的 探讨早产的原因。方法 对127例早产病例的临床资料进行回顾性分析。结果 孕28~34^+6周41例,新生儿47例,其中6例新生儿死亡,新生儿发生各种并发症者44例,占93.6%;孕35—36^+6周86例,新生儿89例,无新生儿死亡,新生儿发生各种并发症者56例,占62.9%,二者比较,差异有统计学意义。结论 早产是导致围生儿并发症和死亡的重要原因,早产儿因器官发育不成熟或免疫功能欠完善,常出现各种并发症,而且胎龄越小,体重越轻,远期后遗症越多,新生儿存活机会越小。
出处
《中国医师杂志》
CAS
2006年第9期1236-1236,共1页
Journal of Chinese Physicia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