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现行民政福利企业的税收政策其实主要是安置残疾人员就业的政策,具有出台的时间早、享受优惠的条件宽松、优惠的期限长和优惠的额度最大等特点。该项政策对促进福利企业的发展无疑是有益的,对企业安置残疾人员也有一定的引导作用,但是实施成本太高、效果太差,政策和征管的漏洞多。同时外资企业不适用本优惠政策,违背了WTO的“公平”规则。因此,改革和完善民政福利企业的税收优惠政策已是必然。
出处
《涉外税务》
CSSCI
北大核心
2006年第9期26-29,共4页
International Taxation In Chin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