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中国档案分类法》是我国档案检索目录分类的规范,还是档案实体分类的规范? 《中国档案分类法》编辑委员会在该分类法的“编制说明”中明确指出:“本分类法主要是为档案的分类标引和组织档案的分类目录,建立档案目录和咨询中心而编制的”。《中国档案分类法》是档案目录分类的规范而不是档案实体分类的规范,这是在该分类法编制的时侯就已经确定了的。孙钢同志和邹步英同志共同向全国第三次档案学术讨论会提交的《论<中国档案分类法>的理论基础,一文中说:“这里的档案分类法不是泛指意义上的‘档案分类法’的缩写,而是一种检索语言的名称。它是一种以国家机构和社会组织从事实践活动的职能分工为基础,并紧密结合档案记述和反映的事物属性,采取从总到分。
出处
《档案工作》
CSSCI
1990年第12期31-32,共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