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公司承担社会责任是公司发展到一定规模的必然结果,在多数国家的法律中都有明确的规定。在反收购中,目标公司及其管理层面临着更多的矛盾与两难的选择,反收购的主体在进行反收购决策时,除了要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利益之外,对利益相关者的利益也应予以考虑。但目前我国的法律,只是笼统地规定公司从事经营活动时应承担社会责任,却没有对反收购中目标公司社会责任的承担,做出明确的规定,存在一定的立法空白。
出处
《生产力研究》
CSSCI
北大核心
2006年第8期92-93,共2页
Productivity Researc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