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文章认为,信赖关系是指一切尚无有效合同关系的特殊对待关系。信赖关系是法律调整交易过程中一般的相互保护关系与特殊的对待关系相互转化时的利益关系而形成的法律关系。信赖关系有四大特点,即相对性、法定性、信赖性和合同关系外部性。文章指出,与其将信赖关系视为合同关系的扩张不如将其看作侵权关系的扩张更符合事实。文章列举了几项重要的有代表性的权利与义务,分别将其归纳并命名为信赖义务与信赖权利。文章最后指出,信赖关系是信赖利益存在的大环境;信赖利益是固有利益进入信赖关系后的特定化;信赖利益是在信赖关系中计算信赖义务违反责任的依据。
出处
《法学评论》
CSSCI
北大核心
2006年第5期57-65,共9页
Law Revie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