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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反商业贿赂风暴刮倒的中学校长——南阳二中原校长李卓民受贿案纪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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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南阳市第二中学(以下简称南阳二中)原校长李卓民在任期间,利用职权,在购买教辅材料,发包校建工程时,从中收受贿赂63.6万元。今年5月30日,南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此案进行了公开审理。并当庭以受贿罪判处李卓民有期徒刑11年。
出处 《党的生活(河南)》 2006年第9期40-41,共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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