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我国实行经济体制改革后,许多企业为发展和振兴经济,由生产型转变为生产经营型。变型后的企业在开展经营活动中,应运而产生了大量的经营管理文件,以这些文件为主要内容构成的经营档案在企业发展中有着十分重要的作用,又是国家档案宝库的有机组成部分,必须按照《档案法》的要求予以归档保存。但是,目前这类档案内容单薄而且残缺、散乱,不成系统,使开展经济活动不方便,对经济工作有影响。例如:山西省某县的一个供销社于1984年初与海门手帕厂签订了价值二万多元的进货合同,当供方当事人提出将此合同存档时,厂里的文书、科技、会计档案人员均以不属我管为由而没有接收。不久,合同被需方骗走,抵赖货款,至今未追回。这一“合同纠纷案”说明了在经营档案工作中还存在一些理论和实践的问题急待研究解决。譬如经营档案是一种什么性质的档案?归属于哪个门类?本文拟对此进行粗略的探讨。
出处
《档案学通讯》
CSSCI
北大核心
1990年第5期30-32,共3页
Archives Science Bulleti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