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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国营林场森林经营档案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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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一、森林档案基本情况为了搞好森林资源管理,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和改善生态环境的需要,提高国营林场经营管理水平,建立和健全林业科技档案管理工作,福建省国营林场于1977年建立了以掌握森林资源现状,消长变化以及客观记载森林经营活动,评定经营效果的森林经营档案,经过十几年的连续管理和不断完善,初步形成了一套较科学的管理办法,促进了林业生产的发展。(一)管理体制:国营林场森林经营档案采取省、地(市)、县、场四级管理。省、地(市)、县林业部门指定专人以国营林场为单位进行管理,负责森林资源统计汇总分析和检查督促工作;国营林场配备专职档案员以小班为单位进行管理,负责国营林场生产经营活动的记载,森林资源消长变化的统计分析和其他经营档案资料的调查记载管理。这样,各级落实了管理人员,明确了任务和职责,促进了森林经营档案工作的顺利进行。(二)管理方法:认真执行《福建省国营林场森林经营档案管理办法》,国营林场建立了图、表、卡三种基本档案。
作者 张培明
出处 《档案学通讯》 CSSCI 北大核心 1990年第5期37-38,共2页 Archives Science Bullet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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