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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论故意侵害配偶权之第三者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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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根据我国新《婚姻法》第46条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29条的规定,重婚或者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向其配偶请求损害赔偿。从以上规定可以看出,新《婚姻法》及司法解释就故意侵害配偶权的法律责任问题作了如下限制。
作者 舒忠良
出处 《云南人大》 2006年第9期24-26,共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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