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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能否延续承包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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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编辑同志: 我承包某养殖场30亩虾池的合同,今年4月15日到期。去年12月3日,养殖场书面通知我:2006年执行新方案,承包金200元/亩,共6000元,于承包期满前1个月交到养殖场办公室,否则视为放弃承包。我没有提出异议。今年3月2日,养殖场通过招标,将由我承包的虾池以220元/亩发包给王某。得知要招标,我赶去缴纳6000元的承包金,但是养殖场已经不接受了。请问,养殖场是否侵害了我的权益?我可以继续承包虾池吗?
出处 《人大建设》 2006年第9期56-56,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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