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近年来,系列杀人犯罪已构成了对公共安全的严重威胁。要最大限度地遏制系列杀人犯罪,仅依赖公安机关“命案必破”的机制和单兵作战是不够的。社会应该从系列杀人犯罪的成因着手,针对性地建立以公安机关为中心,社会各部门及公民参与的防控网络和打击系统,形成完善的集立法、司法、社会、防范和侦查对策为一体的惩治对策体系,这样才能以打击系列杀人犯罪为突破口,实现打击刑事犯罪的整体推进,实现社会公共安全的整体目标。
出处
《江西公安专科学校学报》
2006年第4期68-73,共6页
Journal of Jiangxi Public Security Colleg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