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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云港市救助管理站向恶意求助者说“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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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种种恶意求助现象 现象之一:以"被抢被偷"骗取救助.《救助管理办法》没有对救助次数做出某种限定性的规定,政策的缺失给一些要求重复牧助者找到借口.2005年1月14日,一名30多岁的男子找到了连云港市救助管理站,说自己从黑龙江来连云港刚下火车就被人抢了,如今身无分文,所有证件也同时被抢,他只想回家.救助站工作人员根据有关规定给他买了回黑龙江的火车票.谁知此后他以"被偷"的理由3次获得救助.这种情况在所有求助中所占的比例为10%,每年发生60余起.
出处 《社会福利(实务版)》 2005年第7期38-40,共3页 Social Welfa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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