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文献+

临邑县集中五保供养对象全部实现财政供养

原文传递
导出
摘要 临邑县将农村集中五保供养对象全部纳入财政供养,供养经费由县、乡两级财政列支,并实行县级统筹。五保老人的生活费、医疗费、工作人员工资和敬老院的一般办公费用全部由统筹资金列支。具体做法是:资金筹集的标准为集中供养对象每人每年1440元的生活费,120元的普通医疗费,同时,全县每年专门列支10万元的五保对象大病医疗费用,工作人员每人每月400元的工资,敬老院每年2万元办公费用(包括:水电费、通讯费、添加设施费、房屋的一般维修费等)。
作者 张卫华 张涛
出处 《社会福利(实务版)》 2005年第7期59-59,共1页 Social Welfare
  • 相关文献

相关作者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机构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主题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浏览历史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
使用帮助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