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编辑同志:
甲某与乙某经人介绍相识,于2002年4月20日按农村风俗举行了结婚仪式,但未办理结婚登记,随后双方以夫妻名义同居。后双方因生活琐事发生争吵,甲某外出打工,在外与丙某相识,并与丙某办理结婚登记。乙某得知后,向法院提起自诉,要求追究甲某重婚罪的刑事责任。本案在处理过程中,对甲某行为的定性存在两种意见:一种意见认为,由于甲某与乙某未办理结婚登记,双方的夫妻关系不受法律保护。故甲某的行为不构成重婚罪;另一种意见认为,甲某与乙某虽未办理结婚登记,但双方是以夫妻名义同居,故甲某的行为构成重婚罪。
出处
《人民司法》
北大核心
2006年第9期109-109,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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