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按照天津市建委《关于组织申报天津市2006年绿色、节能示范小区的通知》要求,入选的20项绿色、节能试点建设项目已经确定。通知要求(1)各级建设主管部门要加强对绿色、节能试点项目的指导、监督、检查和管理工作,市建委在试点项目实施过程中将组织有关职能部门及专家检查指导,使这项工作真正起到带头和示范作用。(2)建设开发、设计等单位应认真开展项目实施,积极选用建设部节能省地型和我市建筑节能推广应用技术,加快科技成果的推广应用,保证工程质量,提高产业化和工程化水平。(3)试点项目完成后,由市建委组织专家依据国家和天津市民用建筑节能有关政策和技术标准对项目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颁发“天津市绿色、节能建筑”示范工程铭牌和证书。
出处
《天津建设科技》
2006年第4期61-61,共1页
Tianjin Construction Science and Technolog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