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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我国体育产业发展对策的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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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世界各国的发展历史证明经济是体育发展的基础,体育的发展有赖于经济的发展。同时,体育产业也是一项全民的具有重大经济效益的事业,对物质生活和国民收入的增长起直接和间接的促进作用。在西方发达国家,体育的发展历史对体育产业和经济发展之间的关系表现得尤为突出。我国学者根据我国实际情况,把体育产业分为体育主体产业(通过开发体育本身而形成的体育劳务产品);体育相关产业(是指体育部门利用自身优势开发与经济、文化艺术、旅游、科技、卫生相结合的产业,主要为市场提供体育精神和物质产品);体办企业(体委系统的一切企业,所获的利润返回到体育事业,为发展体育事业服务)。体育产业往往与其他行业边缘交叉而形成体育广告业、体育旅游业和体育博彩业等。据业内人士估计,伴随申奥成功到2010年,大体育产业的产值至少可达到281.2亿元,占GDP的比重可望从1998年的0.2%增至0.3%,而从消费趋势看,人们用于体育健身消费的支出逐步增加,而居民消费每增加1%,可带动GDP增长0.5%。体育产业作为一种维护社会健康和精神文化需要的重要产业,它对现代文明进步所造就的亚健康状态的人群有着特殊的意义。
作者 崔曙光
出处 《集团经济研究》 北大核心 2006年第09Z期163-163,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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