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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万元判决赔偿无法执行 男子当街拍卖判决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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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近日,在福建省福州市五一广场附近.一名男子高举着用红色大字写的“拍卖判决书”的大牌子,引来了二三十人围观。据悉,来自泉州的潘先生以公司代表的名义,正在当街“拍卖”一份民事判决书。这份判决书是法院判给该公司的20.5510万元应还款和诉讼费,可是时隔一年多,仍未执行下来。无奈之下,他们想出了拍卖判决书的办法。
作者 帅斌彬 包华
出处 《党建文汇(上半月)》 2006年第9期27-27,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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