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文献+

地方志工作列入我省“十一五”规划纲要

下载PDF
导出
摘要 2006年1月20日,经江苏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批准的“江苏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地方志工作被列入其中第八章第三节“建设文化大省”第一目“加快文化事业建设”之中,提出了“做好地方志编纂工作”。尽管只有9个字,却体现了省委、省政府对地方志工作的重视和关心。纲要把做好地方志编纂工作与文化大省建设联系起来,并把它作为加快文化事业建设的一项工作。
作者 墨龙
出处 《江苏地方志》 2006年第4期7-7,共1页 Jiangsu Local Chronicles

相关作者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机构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主题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浏览历史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
使用帮助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