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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非营利组织融资多元化的对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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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非营利组织(简称NPO)是不以营利为目的向社会提供服务的组织,一般是指介于政府组织、营利组织之间的一切社会组织。尽管绝大多数NPO性质上都是非营利的,但筹集资金仍然是一项十分重要的工作,甚至关系到NPO的生存。截至2005年年底,我国共有社会团体17.1万个,民办非企业单位14.8万个,基金会975个。其业务范围涉及教育、科技、文化、卫生、劳动、民政、体育、社区、环保、公益、慈善、农村专业经济等社会生活的各个领域。资金缺乏是目前我国发展非营利组织的最大障碍,存在着诸如融资渠道狭窄、对政府依赖性强,自创收入能力弱,募捐收入低以及资本运作收入低、与金融市场联系不多等融资问题。有限的资金实力,使得我国的非营利组织难以为社会提供更多的服务。笔者认为,非营利组织可以采取以下多元化的融资对策,缓解资金困难。
出处 《财务与会计(理财版)》 2006年第9期63-64,共2页 Finance&Account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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