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及时、有效、合理地解决水权纠纷对农村社会秩序的稳定十分重要。解决水权纠纷的方式主要有民间方法和国家方法。前者以民间调解为主;后者以行政处理、行政复议和民事诉讼为主。国家法律、地方法规、水权习惯是处理水权纠纷的主要依据。水利自治组织水利协会在水权纠纷的解决过程中既发挥着专业组织的作用,又起着预防纠纷,化解纠纷的作用。
出处
《国家行政学院学报》
CSSCI
2006年第5期40-43,共4页
Journal of China National School of Administration
基金
司法部专项基金项目"山陕地区水权纠纷及其解决机制研究"的阶段性成果
项目号:05SFB50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