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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级人民银行内设机构设置的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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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人民银行分支机构“三定”方案将监管职能分离后,县支行内设机构定为:办公室、货币信贷与统计、会计国库、货币金银、保卫五个部门,没有发行库则只设四个部门(货币金银与保卫合并设置)。从县支行两年多的运行情况看,县支行内设机构职能发挥不尽到位,其与履行县级人民银行职能存在一定的偏差。本文拟就县级人民银行内设机构设置问题作一粗浅的探讨。
出处 《吉林金融研究》 2006年第9期52-53,共2页 Journal of Jilin Financial Researc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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