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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警察发生冲突”的律师就该悔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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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某报报道一江西律师受本地某女士委托到某大城市会见其被羁押的丈夫某男,因此发生了该律师“与警察发生冲突”的事件,律师为此向办案公安机关写了悔过书。 据称,某民警接待了申请会见的律师,该民警查验律师出示的相关证件后表示,某男的户口本是今年一月签发,距今已有四个多月,律师没有其他材料证明某女和某男目前仍是夫妻关系;且律师也无法证明授权委托书上某女的签名确系本人签署。该民警建议,让某女持结婚证亲自来或者在江西进行授权委托公证。
作者 陈群
出处 《律师与法制》 2006年第9期40-40,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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