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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传销体系的保护伞 被引量: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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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在一些地方,打击非法传销的有关部门工作人员在一定程度上充当了传销体系的保护伞。“打传队”是由工商、公安、文化、税务、民政等十多个部门联合组成的,每次专项行动还没开始前,往往行动方案就已被传销人员获悉。记者了解到,在非法传销重灾区,传销有多个体系,比如四川派、安徽派、陕西派等。一些非法传销组织在设立“驻点”时就进行了多种“公关”,一是通过租房和房东建立联系,房东为了自己私利,大都会帮助协调各方面关系,甚至有时还帮助传销组织望风、放哨,躲避打击;
作者 王勉 王英诚
出处 《瞭望》 北大核心 2006年第37期11-11,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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