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进入二十一世纪,我国台湾地区的刑事诉讼制度正处于跃动蜕变的转型期,“最近一两年甚至发生基本架构改变之‘革命’期”。继2002年台湾地区对刑事诉讼法作出重大修改,2003年该法再次被实施了大手术,删除、修改、增订条文多达120多条,这也是1967年以来台湾地区刑事诉讼法变动最大的一次修正。紧接着,2004年3月23日又有大动作,特别是认罪协商程序的引入,被认为是近年来最大胆的一场改革。
出处
《人民检察》
北大核心
2006年第09S期56-58,共3页
People's Procuratorial Semimonthl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