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文献+

中国内地与港澳间民商事判决承认与执行模式刍议 被引量:1

下载PDF
导出
摘要 在司法实践中,中国内地与港澳民商事判决的承认与执行,因缺少相关立法与协议,彼此将执行外国法院判决的规定适用于对方。通过比较国际上区际司法协助模式及我国学者对此问题的不同建议,笔者认为中国目前应采取已有的安排模式解决区际民商事判决的承认与执行问题,同时就承认与执行的条件及承认与执行的程序进行了探讨。
作者 王小红 杨宏
机构地区 深圳大学法学院
出处 《广州市经济管理干部学院学报》 2006年第3期78-82,共5页 Journal of Guangzhou Economic Management College
  • 相关文献

同被引文献21

  • 1李新天.论大陆与香港司法协助的模式[J].法学评论,1997,15(2):65-68. 被引量:8
  • 2徐向华.一个致力于消除州际法律冲突的民间实体——介绍全美统一州法典委员会[J].中国法学,1993(6):44-47. 被引量:1
  • 3《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第95条.
  • 4胡鸿烈,钟期荣.香港的婚姻与继承法[M].香港:红投资有限公司,2009.
  • 5胡晋南.区际司法协助方式比较[A].黄风,黄进.区际司法协助研究[C].北京: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3.
  • 6黄金龙.《内地与澳门特别行政区关于相互认可和执行民商事判决的安排》的理解和适用[A].民商事审判指导与参考:第1集[C].北京:法律出版社,2006.
  • 7张军勇:《香港跨境婚姻离婚率高达五成》,http://gb.cri.cn/18944/2007/11/29/882@1858645.htm,2007年11月29日.
  • 81991年7月24日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我国公民周芳洲向我国法院申请承认香港地方法院离婚判决效力案件的请示报告.
  • 9《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268条.
  • 10最高院法(民)复(1990)12号.

引证文献1

相关作者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机构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主题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浏览历史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
使用帮助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