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法律与发展运动在20世纪70年代的失败和在90年代的复兴引人注目,需要法学界作全面而客现的评价.其失败可归咎于其局限性,其复兴则应归因于人类对发展的追求及法律与发展两者之间的紧密关联.全球化背景下的人权与市场经济为新法律与发展运动注入了新的活力,理论上的反思与探索则为它开辟了新的可能性,使它有可能依循新的模式实现以法律变革促进社会发展的宗旨.
出处
《上海政法学院学报(法治论丛)》
2006年第5期15-22,共8页
Journal of Shanghai University of Political Science & Law(The Rule of Law Foru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