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庄子》对“时”及“时势”给予了较多的关注。以“时”及“时势”的形式表现出来的历史性,首先与社会领域或“类”的存在形态相联系,但历史性并不仅仅限于“类”的领域,它同样体现于个体的存在过程。在个体的层面,《庄子》通过对“时”、“命”等问题的考察,着重突出了其存在的境遇性。“时”所体现的历史性,通过化为人的“在”世原则而获得了本体论与价值论的具体内涵。按《庄子》的理解,人的存在过程既无法疏离道,又需要因“时”(特定境遇)而做出变通和选择。
出处
《天津社会科学》
CSSCI
北大核心
2006年第5期27-32,共6页
Tianjin Social Sciences